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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印章治安管理中心印章刻制的规定

2025-12-12 06:09:01 10411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即日起,西安将在全市更换并启用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新印章几秒钟就可查询真伪

近年来我市非法刻制、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中将公章、财务专用章、专用章、经济合同章、法人名章等逐步更换为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

即日起开始更换新型印章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更换印章工作从2012年1月起开始办理。警方提醒,更换印章的范围包括,市委和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属在陕各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名章,以及按规定纳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其他印章更换为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

对于更换印章的单位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公安局特行科和本辖区公安分局、县局治安科(队)进行审批登记。新刻制印章的单位,直接进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五一”起旧章停用

据介绍,即日起,凡新设立和变更的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名章等印章,必须经中心审批和纳入信息系统管理。2012年5月1日起,凡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未经中心备案刻制的公章、财务专用章、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一律不得继续使用。

各单位刻制印章只能前往公安机关备案的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业务承接点,对未经公安部门审批而非法承接刻制各类印章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公安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缴毁私刻印章和没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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